第9章 〖情归情,理归理,好话丑话最好都说在前面。〗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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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签保证书,才出去补救。
"我怕他先钉的钉子根本不够长,可是能钉的地方已经钉满了,后来虽然要补大钉子,却没什么地方能补下去,因此,用了那么多时间."小李对我说,"如果我在他钉之前,先讲明要他写保证书,事情恐怕就好得多了!"他的这句话,可以说"正中要害",也是我这篇文章要讨论的重心。
记得我有一次叫工人送印好的新书来,书很多,堆了一摞又一摞。因为堆得不很整齐,我特别请工人别堆太高,免得地震时倒下来伤人。
几千本书总算堆完了,我看工人忙得汗流浃背,除了运费,还额外给了他不少小费。
看到小费,他怔了一下,很不好意思地说:"哎呀!早知道你要给我小费,应该特别给你堆整齐一点."说着,居然就跑到书堆前,东椎一下,西推一下。问题是,已经堆完了,再推也没用。
这件事,让我得到个教训--在中国,一般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所以给小费或任何好处,最好先讲明。有处罚和原则,也应该事先说好。前者是"好话说在先",后者是"丑话说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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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是很妙的,基本上,对于负面的事我们会假设:"即使我做得不够好,对方也可能看不见;就算看见了,也可能放一马."对于正面的事,我们也会假设:"即使我做得好,对方也可能看不见;就算看见了,也八成不会给额外的奖赏,而认为这是当然."在这个基础上,一般人做事,是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坏的。如果你希望非常好,或不至于"有一点点坏",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先"摆明了".
举两个最普通的例子来说:如果你带了不少怕摔、又笨重的行李到旅馆。明明小费是要最后给的,但是,你可以在到旅馆,才下车的时候,就对运行李的人说:"麻烦你小心一点运,等下我会好好谢你."我曾经参加一个旅行团,团里有对老夫妇,每次住旅馆,都被分配到"窗外景观最好"的房间。当十几天的旅行结束时,我开玩笑地问:"你们一定是事先就告诉领队会给他很多小费吧!所以运气总能那么好."岂知老先生一笑:"我们没说,否则是'期约行贿'。但是,我们让他感觉到了!" "感觉到?""对!"老先生神秘地说,"教你一招,你可以在旅行才开始,就当着领队和导游的面,给餐馆服务生或司机小费。那些人明明是不必给小费的,你却给,而且给得大方,他们看在心里,就受用了!"可不是吗?当一个人预期,甚至确定你会给予额外的奖励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