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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多提她了。从现在到世界末日,我们也不见得再听得到她的消息。那镂花的大铁门一关上,她和她那可怕的姐姐永远不会再到我们这小天地里来了。
①这几个都是当时有名气的歌唱家和舞蹈家。
我们以后还有好些机会和爱米丽亚见面,所以应该先介绍一下,让大家知道她是个招人疼的小女孩儿。我们能够老是跟这么天真和气的人做伴,真是好运气,因为不管在现实生活里面还是在小说里面——尤其在小说里面——可恶的坏蛋实在太多。她反正不是主角,所以我不必多形容她的外貌。不瞒你说,我觉得她的鼻子不够长,脸蛋儿太红太圆,不大配做女主角。她脸色红润,显得很健康,嘴角卷着甜迷迷的笑容,明亮的眼睛里闪闪发光,流露出最真诚的快活,可惜她的眼睛里也常常装满了眼泪。因为她最爱哭。金丝雀死了,老鼠给猫逮住了,或是小说里最无聊的结局,都能叫这小傻瓜伤心。假如有硬心肠的人责骂了她,那就活该他们倒楣。连女神一般严厉的平克顿小姐,骂过她一回之后,也没再骂第二回。在她看来,这种容易受感触的性子,正和代数一样难捉摸,不过她居然叮嘱所有的教师,叫他们对赛特笠小姐特别温和,因为粗暴的手段对她只有害处。
赛特笠小姐既爱哭又爱笑,所以到了动身的一天不知怎么才好。她喜欢回家,又舍不得离校。没爹娘的罗拉·马丁连着三天像小狗似的跟在她后面。她至少收了十四份礼物,当然也得照样回十四份,还得郑重其事的答应十四个朋友每星期写信给她们。赛尔泰小姐(顺便告诉你一声,她穿得很寒酸)说道:“你写给我的信,叫我祖父台克斯脱勋爵转给我得了。”施瓦滋小姐说:“别计较邮费,天天写信给我吧,宝贝儿。”这位头发活像羊毛的小姐感情容易冲动,可是器量大,待人也亲热。小孤儿罗拉·马丁(她刚会写圆滚滚的大字)拉着朋友的手,呆柯柯的瞧着她说:“爱米丽亚,我写信给你的时候,就叫你妈妈。”琼斯①在他的俱乐部里看这本书看到这些细节,一定会骂它们琐碎、无聊,全是废话,而且异乎寻常的肉麻。我想像得出琼斯的样子,他刚吃过羊肉,喝了半品脱的酒,脸上红喷喷的,拿起笔来在“无聊”“废话”等字样底下画了道儿,另外加上几句,说他的批评“很准确”。他本来是个高人一等的天才,不论在小说里在生活中,只赏识大刀阔斧、英雄好汉的事迹,所以我这里先警告他,请他走开。
①琼斯是个普通的名字,这里代表随便什么张三李四。
好了,言归正传。三菩把赛特笠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