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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子走上舞台。说是舞台,不过就是圈起的一小块空地。白热的一束光从她头上浇下来。她打开一个纸卷,开始念上面的句子。句子卖弄着无道理和无逻辑。她的头发也染成紫黑的李子颜色,穿件深绿的天鹅绒短裙,腿上套着紧腿裤和带一圈穗子的牛仔靴。
那对进来不久的男女听了一会儿女诗人的大麻嗓音,恶心地笑了笑。他们想,这些人认为精神世界靠他们推动呢!仅仅五分钟,他们就受够了这个著名的“无出路咖啡馆”。最后看一眼把叫床认为是诗朗诵的女才子,拜拜了此地。
里昂看那个被灯光淋浴的绿衣女子眯起眼,仰着头,语辞被她吐一半吞一半。他眉头微微蹙起,调开脸。他也受够了这类玩艺儿,他认为正是这类毫无天才,永远不求甚解的一大批败类要对前卫艺术的不良名声负责。
里昂拉着我的手走出门。几年前他就这样拉着王阿花的手出了门,走到带有大麻气味的小街上。他这样拉着我的手,使我误认为我很年轻,年轻得还享受得起——对一份无名目的感觉还享受得起。
而他没有像吻王阿花那样吻我。因为我不是既幼稚又积极地噘起嘴的王阿花。里昂大概知道我在男女方面有一定的底子,我的一切都被他的手调动到了最佳状态,吻是离后果太近了。而他明白我不像王阿花,我是个立刻要追究后果的人。
他只是在早晨七点我们一同走出他排练的那家摇滚酒吧时,无言了好一阵。然后脱下我右手的手套,吻了一下我的掌心。你弄不清他这是开端还是告终。他仔细替我赤条条的手戴上手套,一面说:这手套就给你戴吧。我还有另外的一副。
他没有送我一程。我掌心上他的嘴唇松弛而柔软,少女似的,那吻却极深极深;他对王阿花百般心碎的感觉,全在其中。
来到学校,系办公室的门尚未开。我坐在地毯上,背靠着墙。地毯上有许多被烟头灼出的小圆洞眼,有胶姆糖被揭去留下的污痕,还有可乐或茶或咖啡洒在上面的斑渍。大家比赛,看谁最不把成规放在眼里,看谁破坏起来最酷、最帅。他们中趣味高的将成为里昂,趣味低的将成为那位朗诵性高潮的绿衣女诗人。他们或许会出来王阿花这样的例外。情调颓败却非常优美。他们中或许也会有彻悟者,突然看透这样的愤世嫉俗实质上也形成了另一套世俗,这样他们会浪子回头,回到秩序的社会中,成熟为安德烈。我却不知我将会成为谁。
我坐在地上,等待办公室开门。我一直惦记着两封推荐信。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