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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娘子的娘家, 便是离镇上七八里地一处名唤桃花坳的村子,这村子里的人世代种植桃树, 每到初春时节漫山遍野姹紫嫣红的桃花杏花, 因此而得名桃花坳。
王鲲风似乎来过这里,熟门熟路地将骡车直接赶进村子,停也没停, 直接往相熟的一户人家赶去。那家恰好有个孩子在他手底下做工,之前他和码头上几个管事还受邀到这户人家吃过饭,也算熟悉,看到王鲲风亲自赶着骡车过来,那家人忙不迭地将人迎进去, 上了热茶和自家炒的葵花籽之类的差点。
“王管事怎么这大热天的过来了?有事尽管让小儿回来办便是了,上次让他带去的头一茬的脆桃, 几位管事吃着可好?”那当家的老者用蹩脚的官话小心翼翼地伺候着。似乎很怕怠慢了王鲲风这个管事的。
“陶家大伯, 这是我兄弟春笙,他刚搬到我们这里来,听说这里漫山遍野的桃子,便想来瞧个稀奇, 恰好也顺路采买些脆桃回去,给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分一分尝尝。”
“那您带他来咱们桃花坳算是来对了!这漫山遍野的桃子,简直就像那王母娘娘的蟠桃园,这山上还有猴子呢。”
“不急, 我们还要在这边住一晚,明日带我兄弟上山看看那喊泉再回, 今晚便麻烦大伯,替我兄弟二人整治个落脚的床榻,再做几个菜,我兄弟难得来一回,总得让他看看新鲜。”王鲲风说着便从怀里摸出一串铜板来,看着约莫有一百多个。
“这如何使得?”那老者连连推举,终究是抵不过王鲲风的坚持,收下那铜板,一叠声命家里的婆娘整治一桌好饭食款待贵客,又亲自背了竹篓子,带了摘桃子的家伙,要带他们上山去看看。
这山里的天气倒不似镇上那般炎热,凉风习习,许是因为这满山的脆桃,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桃子成熟的独特香气。
白春笙上辈子就是个宅男,又不爱出门溜达,倒是难得见到这般景致,当下也忘了来看热闹这回事,专心致志地游走在桃树林里,寻找着藏在桃叶中的成熟脆桃。
这里的桃子不像白春笙前世常吃的那种水蜜桃,即便成熟了,桃子皮也是青白色的,只果实尖部微微一点胭脂红,闻着一股青涩的香味,看着像是没熟的,有经验的陶家大伯却说,这样尖部微微一点胭脂红的脆桃是最好吃的。
王鲲风仗着他个头高,摘了一棵大一些的脆桃,用粗布擦掉外面一层桃毛,拿出随身带的水囊冲洗了一下,递给白春笙让他尝尝。
白春笙对准那胭脂红的尖部咬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