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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乔红梅这类猎物的人。也许在开车从机场回家的途中,他就有心改邪归正,为了女儿。
那天深夜,她和格兰做了爱。好久没那么好的效果了。似乎她借了格兰向另一个人释放激情,也似乎格兰不知怎么显出一种陌生。然后她滚翻身就睡去,当然是假装的。她怕格兰开口讲话,破了那魔咒。
一连七天,乔红梅不上网查邮件。这人好说好散地消失了。她咬指甲的毛病恶化起来。她发现她咬指甲不是因为紧张,恰恰因为平静。无事可期盼的平静。
到了第八天,她给他发了一则短信息,请他介绍几本最新心理学读本。她压根不提上次不太好的收场白,以及这些天她寻寻觅觅的心情。
没有任何回音。
三天后,她把同样的短信又发一遍,并加一行解释,说她怕上封信遗失,没到达他的网址。
还是没回音。她脸面也不要了,一连气地拿短信轰炸他。
乔红梅啃着指甲想,看来他倒是一位绅士呢,一诺千金,说到做到。或许他那颗羞于提及的心灵不再空洞,里面装进了失而复得的女儿。无论什么原因,使他坚决不理会她,都使乔红梅感到窘迫。此刻他在干什么?在电脑那端,好笑地看着她,失望而萎靡,一头烦躁的头发,指甲根根残喘?好笑她打起读书幌子,企图邀回他的关注,并久久挽留它。她的假装正经、不甘寂寞在他看实在好笑,他就是要这样写她。一个易受勾引的女人就该狠狠地写。
又等了两天,乔红梅踏实了,也认了窘。她开始赶拉下的功课,收拢神志听格兰谈他的事。
好好听格兰讲话,还是有所收益的。他说他在课堂上老要学生注意,卡夫卡用第一人称很多,《变形记》表面是第三人称,实际是第一人称,除了最后一段,葛里格作为甲虫死去之后。他说人称的选择是小说成功的秘诀之一。《麦田守望者》若不是第一人称就死定了。米歇尔要不是第二人称,完全是部三流作品。
乔红梅看他嘴角沾一颗面包屑。年纪大起来,第一表情是吃东西拖泥带水。她说,电脑上来信都是第二人称。
格兰说,我们在心理和自己说话,讨论,通常是第三人称。所以电脑上若有人来和你长谈,等于你自己和自己谈话。
乔红梅一想,格兰毕竟聪明,像是察觉了什么。不再和他通信,他的身影反而清晰起来。黑头发、黑眼睛,对自己浪漫内心永远批判的那种微笑……但她会忘淡他,一个女人一生有多少这样的暧昧邂逅?谁都经历过短暂的鬼迷心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