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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疙瘩。
朱雀似早已察觉有人跟踪,但他假装不知,只管驾车在城内东绕西绕,存心考验后面尾随之人的耐心。
“站住!”
金裕和李十一终于暴喝一声,飞身拦下马车。车上的朱雀,一手勒住缰绳,懒懒抬起眼皮。
瞬间!
金裕和李十一看到了他脸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刀疤,从左眼一直到右耳。这刀疤,是何人所伤?他的眼神,又为何如此冰冷?
二人齐齐一震,他们和朱雀也算熟悉,虽然十多年未见,但之前毕竟相处过三年,很熟悉此人虽然寡言少语,却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可今日再见到他,却觉得他连心也冷了。
看来,十多年的时间,每个人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只是不知,朱雀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十一沉声唤道:“朱雀!”
金裕漫不经心道:“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朱雀淡淡掀了掀眼皮,似乎透过眼前两个风采依旧的男子,遥想自己当年的风姿,可他随即摸了摸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眼神微垂。
“喂喂!什么表情?像个娘们似的!别要死不活的臭德行!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道伤疤吗?爷身上多的是!要不要脱给你看?”
“滚!”朱雀嫌弃地瞥了一眼金裕,嘴角却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金裕却哈哈大笑起来,说道:“这就对了!走走走!咱哥仨久未见面,找个地方好好喝两杯!”
李十一更果断,直接上前长臂一伸,勾住朱雀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带着瞬间僵硬的他,朝附近一家酒楼走去。
忽然,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
没有嫌弃,没有畏惧,没有躲闪,没有恶言相向,甚至没有人开口问一句他脸上这道伤疤是怎么来的,却待他一如从前。
故人重逢,本该好酒好菜招待,却只有三坛酒,三个带豁口的瓷碗。
三人对此却很满意!
一人一坛酒,二话不说,先喝为敬!这是一场拼酒比赛,看谁先把自己灌醉。从一碗一碗喝,到直接拎着酒坛喝,三个人一个比一个爽快,一个比一个沉默。
似乎他们只是来喝酒的。
事实上,各自心里都清楚。这只不过是开胃酒,让朱雀先打开心结。男人自有男人的方式,他们哥仨也有自己的方式。
有些事,无需问,朱雀想说时自会开口,而他若不想说,他们就算刀剑架在这家伙脖子上,他也不会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