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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际销售出去的实体书的版税(算不法所得吧),由出版社(非该前编辑)登报致歉。
小插曲是,我们建议登在艺文版比较便宜,而对方竟觉得头版比较便宜。最后对方打电话给报纸询问头版小启事的价钱,发现超级贵的而作罢------最后当然还是买了非常小的艺文版意思意思啦。
圆满结束后,我独自回到旅社。
我一想到对方掉眼泪的画面,就觉得很难受。
我做了什么?
如果小内犯了错,被一群拥有「经纪公司」跟「专业律师」头衔陌生人给围着,她会多么害怕?我会多希望那些人能够相信她真的不会知错、后悔了。
我大概是哭了吧。
于是当晚我写了一封信给她。
这封信,从来只有小内看过。
是我珍贵的秘密。
那几乎是我一生的信仰------没有这个善良的信仰,什么战斗都是假的。
很难受,很没原则,但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是真实的,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将那天晚上我写她的那封信公开。女孩,我知道妳很可能在看我的部落格,妳放心,公布的信件里没有任何妳的资料。如果妳有任何不快,对不起。
来源: giddens
收信: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日期: wed, 10 jan 2007 22:03:28 +0800 cst
标题: re: 我是『葛蓝』的写手~向您致上最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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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xxx:
妳好,在很复杂的心情下写这封信给妳。
为了避免妳怀着揣揣不安的心情看信,破题先告诉妳,我原谅妳,并且不打算认真说教。希望这样的破题能让妳宽心。
今天你们来的时候,正如妳们所想,我实际并未在开会,而是在另一间房间写三少四壮专栏,之所以不去与会,是因为我自己知道我心肠很软,但这件事在公司的层次上需要用公司层次的方式解决,毕竟我未来还得面对可能发生的被抄袭状况,此事的处理一定要有大众警示作用。主管看穿我的心思,于是请我到他处等待。我只跟主管说,只有在一种情况下需要叫我出去,那就是妳声称文章并非抄袭而是过度引用的时候,我才想亲自出来说那我提告好了大家都别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