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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点三八口径、魏百里·史考特牌的自动手枪送上来加以检查和指认。我们后面有人开始轻轻地哼唱起“哦,谁会和我同游高原?”只不过把歌词改成了“哦,谁会说他清白无辜?”怀疑的气氛浓到几乎让人触摸得着。这时候,我正好在看着雷金纳·安士伟,那个被告的堂兄似乎第一次对证物感到兴趣。他很快地抬头看了一眼;可是他那张阴郁而好看的脸上除了傲慢的神情之外,没有其他的表情。然后他又继续玩着律师席桌上的那个玻璃水瓶。
“这就是那把他藏在口袋里的手枪吗?”华特·史东爵士追问道。
“是的。”
“嫌犯对于他来谈未来的婚事时,为什么在口袋里带着这样一件武器。怎么解释呢?”
“他否认那把枪是他带来的。他说那想必是他失去意识的时候,有人放在那里的。”
“想必是他失去意识的时候,有人放在那里的。原来如此,他能指认那件武器吗?”
“被告对我说:‘这个我很清楚,这是我堂哥雷金纳的枪,他不在东部的时候,有时会住在我的公寓里,我相信我最后一次看到这把手枪是一个月以前,在客厅桌子的抽屉里。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了。”
在有关检查那个房间的事做完漫长而很有说服力的证词之后,证人准备做结论。
“从这些证据,你对凶案如何进行的问题有什么样的结论呢?”
“由那支箭从墙上扯脱的样子看来,我认为那是由右向左拉扯,而手握箭杆的位置就是留有指印的地方。这也就是说把箭拉扯下来的人站在房间这边,有点靠小柜子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推论是死者绕过了书桌,由左侧跑向前方,以逃避刺杀他的人——”
“换言之,也就是让书桌隔在他自己和凶手之间。”
“是的,正是像这样,”莫特伦警探同意道,一面将两手围起,移动着来说明,“我的结论是凶手接着从书桌前面绕过来,然后是一场打斗,死者站在很靠近书桌的位置,面向小柜子。在挣扎之中,那截失踪的羽毛断裂了,而死者的手掌也受到割伤,然后被害人被刺中,侧倒下来,两手弄脏是因为他——他死前抓着地毯。我相信这就是经过情形。”
“还是说他可能去抓那支箭,抓到了箭杆而使他手上有灰尘呢?我的意思是说箭上有一部分因为插进死者体内而无法查验指纹吧?”
“是的。”
“那死者手上的灰尘可能来自那里吗?”
“很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