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七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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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大厦本就是金大同开的买卖,也算是他金老板的大本营。再加上他听手下人说马大脑袋只带了一个保镖,单人独骑而来,也就顺理成章的放松了警惕。马老板自从进了夜总会就一直嬉皮笑脸的说好话,金大同更是志得意满,满心以为自己得了个大获全胜。哪成想突生变故,转眼之间马大脑袋的保镖就弄了个鲜血淋漓。
早年间要是有流氓混混诈赌出千被捉,怕人家开赌场的找自己报复,就会当着人家的面,拿出刀子给自己来一下。一来是告诉对方,我已经受到惩罚了,让别人不好再下手。二来就是耍狠恐吓,明明白白的告诉你,爷就是不怕死,你还能把我怎样?
这一手后来被闯江湖的人们发扬光大,两个帮派发生了纠纷,事主就会出来耍耍狠,割自己肉吃、吃玻璃碴子、钉子钉手掌、砍掉自己手指头等等等,花样繁多。你做出一样来,对方就要派人跟着你做,直到有一方坚持不住。坚持不住的就是败了,不管发生的是什么纠纷,败的一方就要认罪服输。
这些规矩金大同都懂,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马大脑袋在赔礼道歉之后会给他预备了这么一手。
其实那马大脑袋哪有那么容易低头?虽然因为把柄被金大同攥在手里,只能退一步休兵罢战。但就算是握手言和,他也得给金大同一点儿颜色看看,让他知道知道,马老板也不是好惹的。他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干,带来了一个混浊猛愣的保镖,先礼后兵、先弱后强,给金大同来了根绵里藏针的大钉子。
此时此刻马大脑袋一伙儿是两个人,金大同加上他的保镖也是两个人。马老板的光头保镖已经划下了道,金大同和他的保镖就要出一个人学,要是俩人都下不了这狠手,那就是输了。
是跟这光头一样割自己的肉吃还是服输呢?金大同脑袋里闪过七八个念头,“滴滴叭叭”淌下几滴冷汗。马大脑袋总算是占了上风,他面带微笑一言不发,双眼紧盯着老仇家金大同。
“好!我来!”金大同那位穿运动服的保镖也算不含糊,他脸色铁青、嘴唇微微颤抖,在桌子上抓起匕首,提起自己的裤管,朝小腿“刺啦”就是一刀。
转眼间运动服保镖的腿上鲜血崩流,那保镖满头大汗,手里提着白花花一条生肉。见这场面,金大同眼前金星乱冒,心“噗通通”跳成了一个。
运动服疼得龇牙咧嘴,学着光头的样子,在茶几上剁碎了自己腿上的肉,三口两口吃得满嘴鲜血。
“好!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