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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睡觉的时候,云川发现精卫撅着屁股在一个大的木头箱子里翻来翻去地找东西。
出于好奇,他去看了一下,然后就真得目瞪口呆了。
精卫的木头箱子里装了满满一箱子金首饰!
没错,就是一箱子金首饰,很多图样云川看着很熟悉,好像都是精卫在自己情浓的时候骗他画下来的。
现在,这些图样已经变成了金首饰,而且看起来很不错。
精卫不仅仅有一箱子金首饰,她还有一盒子珍珠,以及十几件玉器小首饰。
“你哪来这么多金子啊?”云川忍不住问道。
精卫随手从箱子里捡出来一根簪子朝云川晃晃道:“这是我们认识第一年你送给我的,是所有簪子里面最丑的一个,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根簪子。”
精卫又拿出一根漂亮得多的簪子在云川眼前晃晃道:“这是去年的时候,你喝醉了,我央求你要的,这个最漂亮了,还有一些也是你送的,不过,送我簪子最多的还是睚眦跟夸父,阿布他们,他们知道我喜欢金子,一旦从市场上弄到金子之后,就会给我打造成金首饰,几年下来,可不是就这么多了。”
云川又看了一眼箱子里面的金子,现在,他已经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精卫,应该就是这个世界拥有金子最多的个人。
金子对于部族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废物,一个真正没有用的东西,制造工具的话太软,仔细算起来,好像也只能打造首饰,或者用来装饰。
精卫是全族都喜欢的人,在族人眼中,这个女人除过长得丑了一些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毛病,再加上族长毫无节制地喜欢这个女人,也就很自然地成了全族人眼中的宝。
既然精卫喜欢黄金这种亮闪闪的东西,那么,拿去就是了。
云川宠溺地从精卫头上拔下十几根簪子,瞅着她的眼睛道:“这东西插一根就好了,插得多了反而不美。”
精卫有一头长而且黑的头发,用一柄簪子将长发绾起,就已经美丽得不可方物了,用不着把自己的脑袋当成展示金子的展台。
精卫又把一个长长的珍珠串子挂在胸前,云川仔细看了一下,就把珍珠串子从精卫脖子上拿下来,把珍珠散开,将杂色珍珠,以及那些三扁四不圆的珠子统统去掉,凑齐了一些一般大小的珍珠串在一起,给她戴在脖子上,珍珠串子虽然不长,却刚好在她洁白的脖子上围绕一圈,在灯光下,珍珠散发着莹莹的光芒,将精卫衬托得更加美丽了。
从水盆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