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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脚步踩在厚雪上都有了异样的声响。一天夜里,四周静得诡异,我总觉得静谧中似乎不止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我却不敢回头去证实是否有个心存歹意的人在和我暗中做伴。我开始奔跑,越是跑越感到另一双脚的足音。这时一辆汽车天降一般刹在我面前。两个巨人警察刹那间出现在我身左身右。他们中的一个问:“你跑什么?!”
我这时发现那个跟踪者纯属我的臆想,警察们把一个无缘无故狂奔的人看成某种嫌疑者是很自然的。我大喘着说:“没、没跑什么。”
另一位说:“上车。”
我想,完了。他们冷漠地嚼着口香糖,为我拉开车门,我刚才一定跑得像个亡命徒在逃避捉拿,我知道跟警察犟嘴是讨苦头吃,只能招来更糟的待遇。我在车上坐得很乖,眼泪死噙在眼里:眼泪在他们看来不是眼泪,是伎俩。开车的警察突然问我:“你住哪里?”口气很硬。
我战战兢兢说出地址,不一会儿,车停了。我一看,竟是我的公寓门前。“押”我的那个警察先下了车。替我拉开车门。他一尊金刚似的站在那里,直到我走进公寓大门,他那不动容的面孔使我连句感激的话都难以启齿。
我离开芝加哥后,常对人讲芝加哥给我的感受。我突然发现在自己描述芝加哥时含有类似怀恋的情绪。尤其当电影《绝命追杀令》在美国轰动后,我这个仇恨动作片的人也被TommyLeeJones扮演的警长震住了。他有着类似芝加哥警察的魅力。这魅力来自勇敢、冷酷、执法如山,还有那种为执法而杀人不眨眼的气概。还有,就是知道自己很不讨人喜欢而表现出的无奈的嘲意。
原来,我对芝加哥的感情,包括着我对于芝加哥警察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