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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在市中心一栋老洋房内举行。
楼宵的叔叔楼长岭,今年不到五十岁,因为保养得很好,眼角看上去没什么皱纹。
他常年在国外,跟各国贵族打交道比较多,因此作风都很老派讲究,显得绅士而有品味,成熟又有魅力。
陆思简觉得可以更简单一点概括,对方自诩是old money,因此一向看不上new money。
宴会厅内冷气十足,陆思简跟楼宵一走进去,就成了整个宴会的焦点。
“阿宵来了啊,你可真是个大忙人,叔叔想见你一面都难。”楼长岭迎了上来,笑着调侃了一句。
陆思简主动打招呼:“叔叔。”
楼长岭这才扫了她一眼,“你看着气色倒是好多了,这是身体完全恢复了吗?难怪会在采访时说出那种话。”
旁边的人笑着搭话:“什么话?”
“你们没有看到那篇采访报道吗?这两天我这个侄媳妇可是云城最火的名人,英勇救人昏迷三年,好不容易活了过来,还是这么英勇,说再来一次还会拽着歹徒跳楼。”楼长岭笑着说。
旁边的人纷纷走过来恭维起来,把陆思简围在了中间。
很多人都很新奇,毕竟这是官方盖章的英雄,忍不住想要赞叹两句。
“陆小姐还真是英勇!”
“难怪陆小姐在那种情况下还敢于救人,原来骨子里就是这么刚!”
“可真是好样的,厉害!”
楼长岭悠悠晃着手里的红酒杯,只是笑意不怎么达眼底。
陆思简被众星拱月地挤在中间,自然就跟楼宵被挤开了。
她无声叹了口气,如果不是看过剧情,她恐怕都要被楼长岭的笑容迷惑了。
【这就是故意在捧杀我啊,但凡我真的有一丝一毫享受这样的追捧,就是在楼宵心里埋下一根刺。】
【别人不知道,但楼长岭可是再清楚不过,楼宵的生母是怎么离开他的。】
楼长岭笑着说:“阿宵,你也别担心了,我这个侄媳妇可比你还受欢迎,走吧,你跟我去跟长辈们打招呼。”
他太清楚楼宵的逆鳞在哪里,信心十足可以分开两个人。
楼宵深深却深深看了他一眼,“叔叔,阿简身体不太好,我想跟她一起。”
楼长岭:“……”
怎么回事,这一招居然不管用?
陆思简走出来看到楼宵还在,有些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