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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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擦擦。他居然掏出一团糟的手绢给我,搁在平常我是要恶心的,但这一刻,不洁都象征着温暖和亲密。我认定这些土头土脑的甜饼就是专为我做的。你被孤立了太久,被看成异类太久,什么似是而非的感情感觉都可以拿来,变成你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爱和同情。但下一刻我就明白真正的爱或者关爱是什么了。林丁丁和郝淑雯同时进来,刘峰此刻正面朝窗外湿漉漉的冬夜,向她俩转过脸,那双单眼皮下发出的目光和看我是决然不同的。虽然刘峰的身份使他仍然持重,但那目光是带荤腥的,现在看来就是带荷尔蒙的。他军鼓般的心跳就在那目光里。
这就明白了。刘峰爱的是她俩中的一个。想也不用想,当然是郝淑雯。前一年郝淑雯跟刘峰一块儿出过一趟差,去刘峰曾经做苦孩子的梆子剧团,学了个梆子独幕剧回来。郝淑雯是可以唱几声的,唱得不是最好,但唱歌的人又没有她的舞蹈基础,她跳得也不好,但舞蹈队里又没有像她这样能开口唱的,因此这个载歌载舞的梆子戏,她就是独一无二的女一号。刘峰演的是一个反派,最后要被女一号打翻在地。那是两人萌发恋爱的好时机。后来“触摸”事件暴露,我才知道我当时的判断多么失误。
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儿,比郝淑雯大一岁,当时应该二十岁。细皮嫩肉的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手脚轻微的不协调,像小儿麻痹症落了点儿后遗症,而这不协调却给了她一种稚气,看她走路跑操人都会暗暗怀着一点儿担忧:可别摔了。她话不多,每天总有一点儿身体不舒服。这种时常生小病的女孩儿最让我们羡慕:带病坚持工作,轻伤不下火线,诸如此类的表扬嘉奖都归这类女兵包圆儿。我们那时都盼望生病。一帮年轻健壮的青年,挣死了表现不过是帮炊事班喂喂猪,切切土豆丝儿,多扫几遍院子,多抹几趟走廊,多冲几次茅坑,可毕竟是茅坑少,人多,上百个人都要争学雷锋的表现,那得多少茅坑多大院子?所以每天闹点儿小病的人自然条件就比我们这些健康人要好,人家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丁丁还有一点,就是天真无知,那么一把岁数,你说阿尔巴尼亚人爱吃山鹰,所以叫山鹰之国,她也会圆眼睛一瞪:“真的呀?”她比我大四岁,可是拉到马路上肯定所有老百姓都会认为她更小。我们三人合用一个书桌,假如三个抽屉同时打开,你会发现只有丁丁是个女孩儿,我和郝淑雯都是地道丘八。丁丁其实也没什么好东西,但所有破烂儿让她仔细收拾,就都摆放成了体己和细软。丁丁有一双不大但很圆的眼睛,绕了两圈不长但浓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