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更新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吞噬小说网www.ts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
【荧妹:已经能想象到芙芙被吓到的场面,以及和家养狗一起回头的场面了!(狗头.jpg)】
【派蒙:哈哈哈,那场面一定很滑稽!(狗头.jpg)】
【艾莉丝:我严重怀疑是芙芙受到欺负了,然后回去专门立法的!(坏笑.jpg)】
【温迪:诶嘿,有两项和芙宁娜有关,我甚至怀疑其他的奇葩法律条文背后也有这位的影子!】
【钟离:以普遍理性而论,可能性很大!毕竟是正义之神嘛~(一本正经.jpg)】
【影:懂了~关于那个捡贝壳的,除了休渔期考虑外,很可能是芙芙和自己的子民抢贝壳,然后没抢到。最后气的内心崩溃,呜呜呜,好可怜哪~(坏笑.jpg)】
【八重神子:厉害了,我的影,活学活用啊!(狗头.jpg)】
【真:(大拇指.jpg)】
【芙宁娜:……】
看着群里的打趣,芙芙人麻了。
说好的正经点评呢?
咋群里一个个讨论起了她的黑历史?
不带这样在群里处刑鞭尸的啊喂!
这时,
【布耶尔:咳咳,相比起这个,我更好奇“禁止给家养动物取名芙宁娜”这条法律条文!】
【布耶尔:虽然背后故事有些…有些特别,但总感觉这条文有漏洞啊!】
【布耶尔:比如禁止家养的,那么野外的呢?又或者机械的呢?】
【纳西妲:还有哦~万一民众给家养宠物取其他名字咋办?】
【纳西妲:比如芙卡洛斯!(狗头.jpg)】
【特瓦林:咳咳,我觉得不如那维莱特!(狗头.jpg)】
【若陀龙王:不不不,我的评价是不如那维莱獭!(狗头.jpg)】
【芙卡洛斯:……】
【那维莱特:……】
两人万万没想到这事还能扯到他们身上来。
不过群里诸位群友说得对!
的确有这个漏洞。
看来后面得去立法补上!
毕竟,永远不要小瞧了人类这个物种的乐子兴啊~
……
别墅。
“枫丹的奇妙法律么……”
见到直播间的显眼弹幕,洛辰也是若有所思。
其实,这里面很多都是参考了某国的法律。
典型的就是不能把宠物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