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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连串的复杂局势,比如上法庭之类。不过我当时想好,把所有的钱都退还给你。我怕的不是我和菲比会过的悲惨生活:没钱、没住处、没任何生存保障,我怕的就是事情会麻烦不断,我不愿你跟在我屁股后面,麻烦我。”
亚当说:“也许法官会很快结束所有麻烦,把菲比判给你。”
“我不喜欢法官。美国大部分电影里都有他们。”亚当笑了。他这样的笑非常能麻痹人。
“假如你真的带她逃走了,可能会有一个不同的菲比。”他眼睛窄起来,如同看一张设计蓝图。
“也许。”我说,“不过可能改变不了根本的,已经太晚了。”从我和你合谋那一刻,一切就已经太晚了。
“也许。”亚当说,“我一点没注意到你的企图。”
我说:“那个企图每天在我心里至少蹿出来一百次。”
“谢谢你现在坦白了。”他温和地看着我,拉起我闲在桌面上的左手。他的意思是:你坦白是因为你不再有窃走菲比的企图,是因为你认为菲比不值得你窃取了。
我的仓皇逃亡假如百分之百地成功;就是说我干脆离开芝加哥,隐名埋姓在任何其他没有男熟人女熟人的地方浮出水面,这桩勾当给我留下的,是记忆中一个粉红色的健康正常的菲比。那股婴儿固有的甜滋滋的气味,那吧唧作响的吮乳声,那微小手心,带一点奇特的湿涩,攥在我食指上的触觉。有什么必要让我记住更多,知道更多呢?我把菲比只当成切除的病体。痛,是没法子的,但它绝不碍什么事。为使它不碍事,我从亚当和菲比身边离别得相当彻底。我和陌生的室友共同租了公寓,在一家高档皮包店找了份工,抓住所有机会同陌生人哕唆。只要我不停地说话,想念菲比的强烈程度就会被缓解。我很快养成和男人搭讪的习惯。地铁上、邻里、快餐店,我发现没有我搭不上的男人。其中一些人不错,我可以从他们的风衣品牌、皮鞋和表断定他们挣得还可以,从他们的举止上看出他们不酗酒不吸毒不虐待女人,也没有抑郁症而必须定时去让心理大夫敲竹杠。我跟两三个人搭讪搭出了些成果,又发现他们只拿我当点心而不当正餐;他们在我这里吊起胃口,然后回家去填充胃口。我得承认我还漂亮得不够,也轻佻风骚得不够,去瓦解一个婚姻。
我想我还是喜欢亚当的。也还没完全爱够。
亚当直到菲比一周岁零五个月时才找到我。他也不知道找我有什么用,菲比又聋又哑又瞎并不该我负责。我躲得远远的,倒真说不清了,好像在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