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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于是我同宇文啸分析一通个中缘由,他对于吴老二来敲我房门的猜想表达了极度的愤怒之情,决定要把我拴在裤腰带上带去京城。
于是我们两个放走了花花和壮壮,走上了去抱女主大腿的康庄大道。
走出院门的时候,宇文啸倏忽顿下脚步,向后瞥了一眼。
我好奇地看过去,原来是花花和壮壮定定地站在原地看着我们。
我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心酸,咬着牙冲两头猪道:「傻猪,还不走啊,小心我反悔把你们炖成红烧肉!」
它俩却不为所动,还是不走,宇文啸别过头来冲我道:「它们俩也舍不得家吗?」
我看着黄昏里他染上夕阳橙红色光晕的脸,突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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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大腿傍富婆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工作,我俩在去京城的路上就整整走了四个月,等到了京城的时候,两个人和乞丐的唯一差别就是能比乞丐长得好看一点了。
就这点好看,也被宇文啸拿锅底灰掩盖了,致使我们两个像刚从黑砖窑里逃出来的一样。
我蹲在路边无比懊悔,同宇文啸抱怨道:
「笑笑,早知道把花花壮壮两头猪宰了路上做干粮了,我能含泪吃下三大碗。」
宇文啸倒是乐天派地给我画大饼:「等我认亲成功,咱们两个天天红烧肉顿顿猪肘子。」
虽然我在心里默默吐槽这么吃迟早高血压,但对于宇文啸的孝心还是略略感动。
下一刻宇文啸又接上一句话:「我记得语儿就喜欢吃红烧肉。」
我在一旁挠挠头,迷惑不解,原文里好像没提到女主倾国倾城的美貌之下还有一个喜欢红烧肉的胃吧?还是这种小细节我忘了?
于是胡乱点头敷衍他:「嗯嗯,等你们成亲的时候婚宴给我摆一桌红烧肉就成。」
宇文啸突然像被卡了脖子的鸭子一样不说话了,我看他这副样子,忍不住上前逗逗他:
「笑笑啊,前几年我还为给你娶媳妇发愁呢,现在倒好,你马上就能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他的脸果然涨红起来,白了我一眼,气鼓鼓地偏过头去不理我。
我像个调戏良家妇女成功的老流氓一样,淫荡地奸笑起来。
宇文啸红着脸站起身来,道:「我可没说我要娶语儿。」
言罢长腿一迈往包子摊走去:「说好了,虽然现在咱俩只能吃素包子,总有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