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烈酒和烈马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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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着走。
既然这样,那她就去好了。
海蒂很快给薇妮打点好了行装,速度之快,仿佛她早已准备多时。
薇妮被推上了马车,马车一路颠簸出发,在黑暗中匆匆行驶。海蒂和车夫坐在车外。薇妮坐在车厢里,默默地运转绿意元素,两根藤条从双手中伸了出来,越来越长,越来越长,慢慢缠绕满了整个车厢内部。
薇妮收回了藤条,又变出了很多花,接着又发出一连串的针刺。她对绿意元素的运用越来越纯熟,只是一直没有作战的机会。
坐了几天的车,中间也没有怎么得到休息。虽然薇妮没有催促,但是海蒂默认了她见未婚夫心切,一路上都快速地处理好了各种生活事务。
走了好多天,慢慢进入了欧斯托地区的地界。
欧斯托地区和佛兰城区别很大。欧斯托地区地处洛非帝国西部,景色苍凉大气,很多红砖白墙的房子。这里的人都在用带着浓浓西方口音大声地交谈。西方地区的民风比较热情豪爽,不拘小节,不如诺伯人那样将就优雅和精致,也不像佛兰人那样崇尚虔诚沉静。
薇妮一路上看到不少教堂,这边的教堂大多是当地教会修建的,因为能募集到的资金有限,所以教堂多很朴素,搁在居民的房子里,除了尖顶上立有十字作为标识之外,其材料、外观和风格与周围的房子没有太大的区别。
这里不是新教徒叛乱的集中地区,仍然有很多人是光明教徒。只是他们中途在一家小餐馆吃饭的时候,有人在餐馆门口发送印刷粗糙的小册子。小册子上宣传着新教教义。
这些地方小教堂,大多没有能力配备圣殿骑士,即使有一两个镇守的骑士,也是低级骑士,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剿灭和制止这些四处躲藏,悄悄传教的新教徒。
原来这里就是乔治家的封地,并不算富庶繁荣,但是也有独特的文化。欧斯托人热爱马和烈酒。每年四月的赛马是这个地区最大的盛会,起热闹程度堪比提坦城的迦勒节。这里特产的烈酒叫做勃奔酒,这里有一句谚语叫做“喝了勃奔酒再骑马狂奔”,意思就是“天堂般的生活。”
勃奔酒除了直接饮用之外,更多的是放在熬化的芝士中,再浇在面包上。因为勃奔酒太烈,对于妇女和孩子来说,直接饮用易醉。
这里似乎家家户户都有马匹,路上骑马的人很多,而且大多是毛色各异的杂交烈马。
在酒文化盛行的欧斯托地区,男人们酒量普遍极好。薇妮记得第一次见到乔治,乔治在派对喝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