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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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贝尔身后三步并作两步地奔上台阶,开始追逐那个杀害他们好友的男人。
他速度很快。
但我更快。
已有六年资历的巡警劳伦斯·伯克从河畔公园冲出,全速奔跑在西尾街上,紧跟在那个身穿哈雷T恤、全力向前奔逃的混账身后,和他只有二十英尺的距离。
他闪过路上行人、跳过坑洼不平的地面,就像当年高中球赛那样,紧紧跟在对方的接球员之后。
也和当年一样,“长腿”拉里【注】已慢慢缩短了与对手的距离。
【注】拉里(Larry)为劳伦斯(Lawrence)的昵称。
刚才他正要赶往哈得孙河的现场,支援一〇二四状况。然而,就在他收到步话机传出的追捕指示,掉头转身之际,却赫然发现步话机里通报的那名疑犯——一个浑身肮脏的摩托车手,正好就出现在自己面前。
“喂,你!站住!”
但那个人并未停下。他闪躲过伯克,向北仓皇逃逸。于是,就像当年在伍德鲁威尔逊中学校友的比赛中奋力冲刺七十二码,紧追在克里斯·布罗德里克后面一样,一心打算在离终点线两英尺前的地方狠狠把他拖倒,长腿拉里铆足了劲,火速追赶疑犯。
伯克并没有拔出手枪。除非疑犯怀有武器,想对你开枪或向路人射击的紧急情况下,否则就不能用枪来制止他。而且,如果从一个人的背后开枪,光是在事后的用枪时机调查会上就很难过关,更别提日后对升迁有何影响了。
“喂!给我站住!”伯克吼道。
这个摩托车手转向东边,跑在这条横向的马路上。他回头看见长腿拉里仍紧紧跟在后面,不禁惊恐地瞪大眼睛。
于是他立刻向左一拐,窜进一条小巷,但这个警察转弯的动作比他更流畅,还是紧追不舍。
有些警察局配有追捕网或震慑枪,可以远距离阻止疑犯逃亡,但纽约市警察局还没有这种高科技装备。不过,在这次突发状况中,有没有这种装备并不重要,因为拉里·伯克还有更多比跑步更厉害的技能,比如“狮子扑兔”——美式足球中的擒抱扭倒术。
在离疑犯不到三英尺时,他飞身向前一跃,对准嫌疑犯的上半身,好在落下摔倒时利用这家伙的身体当垫子。
“啊!”摩托车手大叫一声。他们抱在一起摔在柏油路面上,向前滚动撞进了一个垃圾堆。
“妈的!”伯克骂道,感觉胳膊肘的皮擦破了。“你他妈的混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