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鞋子疑云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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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红的脸凑到离酒吧老板只有一寸距离。以更嘶哑的嗓音说:“所以,尼克怎么做呢?他到一个大家称之为“庄园”的大宅;唯有那里有弃置不用的家具,和一些我连放在煤窖里都嫌脏的画。某天下午,他背着一个本来应该用来装书的书包;跟得上我的话吗?他溜到他们囤积废弃物的房间,偷了一双某人的鞋;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他的脚印,为什么,因为他把这件事嫁祸给那双鞋的主人,懂了吗?这就是尼克干的好事,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要离开他家,以及……”
修葛还没听完这句话,惊觉自己几乎正面对着史宾利听他说话。他保持不动声色,以空杯就唇,注视吧台后面一张海报,约翰·渥克以一抹讽刺的斜睨露齿微笑。
史宾利继续讲案子使用的道具,令人讶异的是,他把所有的假设都建立在这双鞋上,避重就轻,加油添醋,指出这双神秘之鞋的鞋主就是莫利·史坦第绪。各种参考解释都出笼了,其中一个最简单的解释——狄宾藉伪装来掩人耳目——却被略而不提。不知什么时候,话题又转到修葛父亲荒唐的行径,说亨利·摩根装神弄鬼是为了偷这双鞋?
他冒险侧眼偷瞄史宾利。后者说得太投入,太多壮胆酒下肚,太沉迷于锋头人物的风光,丝毫没有转头或降低音量。史宾利大笑,他的脚徒然无益探索吧台下的栏杆。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他说,敲着柜台,“这是他的失策,懂了吗?因为他要溜出他家,没有人知道。就是你们眼中的尼克·狄宾!当他要重返他的屋子时,他进不去。知道为什么吗?他匆匆忙忙把口袋里的钥匙弄丢了,就是这样。哈哈哈。别怀疑,我就是知道。”
这些胡言乱语都是冲着酒馆老板说的。他细心地瞄了白兰地酒瓶一眼,咳了一声。
“喔,嘿,先生,究竟——”他诱导史宾利说下去,“狄宾先生是个奇怪的人,嘿,你要不要来点吉尔自家酿的啤酒,先生?味道不错。就算狄宾先生想要伪装自己,我们也无权过问,不是吗?”
史宾利感到一阵昏眩:“你不相信我,呃?你给我听好,我现在就要告诉你,我向全世界昭告,尼克·狄宾是个多么卑鄙无耻的小人。我要把他的事统统抖出来,我要所有的人都知道。因为——”
“崔弗斯先生!请留意,在场还有女士!”
“无论如何,有人比他计高一筹。有人趁他出去时,用复制钥匙溜进去,假装没有钥匙。我并不准备对全世界人昭告这件事。我要说的是,你们所有人部误以为狄宾是好人、戴高礼帽、住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