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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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洛克在这儿干吗?
也许只是巧合。昨晚在宽阶宅他说了今天打算进城,所以发现他在新庞德街买面具其实一点也不奇怪。不过就在这栋楼?恰恰就在这栋楼?
有件事好像挺确定的。如果洛克知道楼上这儿就是玛歌和她秘密情人约会的地方,一如桃乐丝所知,不管人类克服好奇心的能耐有多大,都挡不了洛克采取行动。洛克才听到一个男人讲起法文英腔十足——在玛歌死后6个多月问起范雅夫人。何况现在又是警方调查期间。
洛克肯定会找个什么理由上来!他非上来不可!
所以何顿便等着。
时间滴答滴答过去,一点声息也没有。
在这同时,他的眼睛打量起顶楼,想找个办法进门。同样光秃、绵延的墙,还有橡木门和耶鲁锁。对面则是同样的楼梯口窗户,开向这栋和下栋楼房之间的脏污通风口。他走过去,试试门把。
锁上了,当然。没有恰当工具可就没辙了。不过……
这个楼梯口的天花板低矮,没有活动门通向屋顶。可是依照法律又非有不可。所以通往屋顶的活门应该在范雅夫人的公寓里头。进门最简单的办法应该是经由屋顶。
然而,底下那层楼还是没有动静。
你想偏了!他狠狠告诉自己。这事丹佛斯·洛克毫不知情。忘了那些你见了他吓一大跳所以才掠过你脑子的想法吧!忘了!
推下楼梯口窗户灰脏的两扇窗片,何顿踩上窗台探出头。两栋楼房的墙壁是黑色粗砖砌成的,相隔不到两呎。隔壁屋子的大半窗户好像不是拉上窗帘便是封起来。一股霉味从约莫40呎以下的地面往上飘来。
他爬上窗子外头的窗台,背对隔壁屋子。他先是一脚踩到上下两副窗框相接处,再踏出另一脚,然后便一手搭在窗户里头往上撑。
他的右手朝上摸去,找到环绕屋顶的低石栏。就算极力伸展,他的手指离屋顶还是差了18吋。得站上窗框保持平衡,然后往上跳。
小心了,好,跳!
一辆巴士在街上隆隆驶过。他的眼角透过这两栋楼房之间的垂直开口如同穿过高耸的峡谷岩壁之间,可以看到远处车子在闪烁。这会儿他左手在窗外,靠着指尖撑住自己维持平衡,放开身跳去。
他失了衡,不过右手已经抓紧了。左手也抓牢了。两只膝盖往上撑,一只鞋子的边沿插进窗口顶端一吋宽的突起物之间,旋弹上屋顶,猫也似的两脚着地。
炽烈的阳光直照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