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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与旁人不大相同,比如他的住处,立在山坡的五间竹屋,除了每日前来打扫烧水的小道士,看不到一个下人。
这样热闹的人,却住在这样安静的地方?
屋里的陈设也极尽简单,清一色黑漆家具,无一丝多余的摆设,清冷而压抑。
唯一让人觉得还有些人气的只有满山坡的花树兰草。
来到这里的第一天。
“先生,为什么一粒米都没有,你不吃饭吗?”她问。
荀殷躺在树上,似乎刚醒来,“啊,你饿啦?走,带你去饭堂吃饭。”
“那不是要走好远,”玲珑不解,“我们可以自己做饭啊。”
“哦,我竟忘了你会做饭。”荀殷翻身坐起,两条腿垂在树干上微微晃着。
他对着手指打个呼哨,就见那匹白色的骏马咯噔咯噔跑来。
“给我驼点吃的回来,是吃的,懂?”他指指嘴。
先生在跟一匹马说话。玲珑难以理解,但这匹马不久之后确实驮回满满一袋物资。
“那帮小道士认识它,它一去,靠什么就代表我要什么。”荀殷轻轻一跃,跳下两米高的树干,拍拍手。
荀殷这个人吃饭不挑食,也没指望玲珑能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美味,但他仍是十分震动,还有人愿意在这地方做饭?
那孩子自始至终连大气都不敢喘,却忙前忙后,刷锅淘米,一个时辰后四菜一汤便整整齐齐的摆放桌面。
忽略掉诡异的菜色,味道也许还不错。
荀殷觉得有点梦幻。
端起碗便吃,还专门夹了一大口菜,“啊,呕——”,荀殷吐了,目光难以置信的胶着玲珑。
犹记得她大言不惭的说“我会做饭”。
现在已经不是好不好吃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给人吃啊!
果然被嫌弃了!
早就心虚不已的玲珑手一哆嗦,碗就哐啷啷落在了地面打转。
“先生,我错了!我,我不该说自己会做饭!”不用先生开口,她就自首。
玲珑想哭又不敢哭。
为了要先生刮目相看,她竟忘了自己早已十指不沾阳春水多年。
菜,做了一半,她就感觉要出事。
其实她小时候挺会做饭,不过那时家乡流行水煮菜,油在当时还很精贵,普通百姓吃饱穿暖就很满足,谁舍得浪费粮食榨油啊!谁知道现在兴油烹,她从未做过,锅炸起来火花四溅,根本没办法兼顾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