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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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者/文
“想想看,在一间完全无法进出的房间内,发生的命案,却能被合理而圆满地侦破,这对作者而言,是何等令人着迷的魅力!因此,依我所敬畏的朋友井上英三的说法:大多数的侦探小说作家,一定会尝试创作像约翰·狄克森·卡尔所擅长的那种‘密室杀人’作品。”
在网上随意翻着资料,偶然看到横沟正史《本阵杀人事件》中的这段文字,心里不禁颇有感慨。一方面,当年我极度迷恋横沟先生的作品,回想起来,总让我有怀念的感觉;另一方面,这种着迷,令阅读量极少的我,产生了考据癖,念念不忘书中提到的约翰·狄克森·卡尔是谁,而《普莱格·柯特谋杀案》又是什么(其实就是《瘟疫庄谋杀案》嘛)。
也难怪横沟先生会提及这一部作品,因为光从谜面来看,《本阵杀人事件》跟《瘟疫庄谋杀案》的设计颇为相似;只不过后者虽然提供了没有足迹的潮湿地面,但并没有正面挑战它,于是,我忍不住想起了另一本书——《白修道院谋杀案》。
自1930年发表《夜行》以来,仅仅过了四年,约翰·狄克森·卡尔就完成了标准的房间密室作品《瘟疫庄谋杀案》。这时候的他,大概是想从门窗自内反锁、入口被人监视、凶器消失无踪之类的场景中跳脱出来,以寻求更有新意的谜面,于是,这回设定了一种在当时看来,也许算是比较另类的密闭空间——雪地密室。
一般而言,当我们提及“密室”,脑海中总会浮现一幢房子,门窗自内反锁,或者出口处于被监视状态,以证明无人能够出入;就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居然横躺着一具尸体,而且左看右看,怎么都不像是自杀的。这么一来,就在物理上(房间状况)或者人工上(监视)证明了其不可能性。而雪地密室则呈现为: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没有足迹,或者只有被害者的足迹,这样,凶手相当于让大自然为自己作证——雪地没有被外人破坏,所以“我”不可能走过,这是大自然的基本定律,这样一种不可能性,岂不是很有意思么?更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这是雪地而不是房间,所以什么秘密通道啊、绳子拨弄门闩啊之类的手法,通通不管用。所以,面对一个雪地密室,连大名鼎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