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白袍牧师v金袍主祭(上)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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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小女孩?中年老头?我看上去有那么老吗?我才四十岁,四十岁而已。”金袍主祭霍华德一脸激动的争辩着,还伸出了四个手指在小诺诺面前挥舞着,深怕她不明白似的。
“你的头发都白了一大半了,小诺诺好歹还给你加了中年两个字,要不然就直接叫你老头了!”小诺诺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摆出了一副天真的表情,娇蛮的语气中透着理所当然的意味。
汉堡市民们想笑又不敢笑,霍华德担任汉堡米纳奇教堂的金袍主祭还是很称职的,唯一的缺点就是非常在意他那头白发怕被人叫做‘老头’,再加上让容易发怒的脾气,这也已经是汉堡街知巷闻的一桩趣闻了,没想到呀,一个小萝莉居然敢当着霍华德的面吼出他最讨厌的绰号。
那个叫古德里安有些野蛮性格的牧师果然很另类,带着的小女孩也是这么的特别,老实说,汉堡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欢乐的氛围了,他们好像无论到哪里都会播下微笑的种子。
陆逊则是无奈的捂着脸,听着小诺诺和霍华德的争辩,看着那些低声引论不时用戏谑的眼神瞅上自己一眼的汉堡市民,他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倒霉透顶,或许压根就不应该出门,想想也是,自从海盗船进入汉堡港口,霉运就好像接连不断,还有一点,眼前这两个人话题是不是跑题严重?
陆逊看着急躁地脸红脖子粗的霍华德,很想告诉他一句,‘小诺诺就是诚心要气你,小萝莉天真纯洁的神态下可是有着一副小恶魔的性格。’
“白发是德高望重的体现,你以为法兰尼斯有很多主祭吗?能穿上金袍的也不过才一百多位,我可是三十五岁就从灰袍神父晋升为了金袍主祭。”霍华德很得意,能在四十岁前晋升为主祭,这已经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了,放眼整个爱琴,这个年龄段的主祭可以说是第一年轻的,十二红衣大主教又有哪个不都是六十多岁的老头?
“你自己都承认老了,就证明小诺诺没有说错。”小诺诺显然没把霍华德那个主祭的头衔当回事,伶牙俐齿的反驳着。
“狡辩,我什么时候说自己老了?你是谁家的孩子?为什么帮那个古德里安说话?”霍华德可不认为牧师会有小孩,在她看来,这就是哪个贵族家被惯坏的小公主。
“狡辩,你刚才不是在倚老卖老吗?金袍主祭就值得炫耀吗?红衣大主教都没见的有你嚣张,金袍主祭就可以瞧不起白袍牧师吗?这些牧师哥哥牧师姐姐的天赋说不定比你还要好,他们说不定甚至可以在成年礼前就晋升为主祭,再也没有什么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