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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史话</h2><h3>(一)元末的军政</h3>
元李士瞻《经济文集·一·上中书丞相书》,指出当时的军政情形说:
承平以来,百年于兹,礼乐教纪,日益不明,纪纲法度,日益废弛,上下之间,玩岁愒日,率以为常,恬不为怪,一旦盗贼猝起,甚若无睹。总兵者唯事虚声,秉钧者务存姑息,其失律丧师者,未闻显戮一人,玩兵养寇者未闻明诛一将,是以不数年间,使中原震扰,海内鼎沸,山东河北,莽为丘墟,千里王畿,举皆骚动,而终未见尺寸之效。此无他,赏罚不明而是非不公故也。
这是胡元亡国前夕的实况。也可以说是每一个朝代覆亡的前夕的共有的实况,也可以说是因为这样,才闹到国亡家破。六百年前的李士瞻很懂得军政之腐化由于政治之不修,社会风气之恶化,无纪纲,无法度,大官大贪,小官小贪。上下交征利,只顾个人生活的享受,家族姻戚以至乡党的提携引用,残民以逞,竭泽而渔,把国家民族的利益置之不顾,一旦外寇内患交起,还是以不了了之,还是个人利益第一,自己这集团利益第一,带兵的将帅尽是政府当局的私人,自家人说得上什么军法军纪!而且所谓将帅还不是银样镴枪头,说起来有一套,只凭一点门生故旧的因缘,弄得杀人民找大钱的机会,怎么谈得上战略战术?又怎么能谈得上军民一致,军民合作?“失律丧师者未闻显戮一人,玩兵养寇者未闻明诛一将。”又怎么不应该?
只是可惜,照规矩胡元的中书丞相必定是蒙古或者色目人,蒙古、色目人不懂得汉文,这意见白糟蹋了。
<h3>(二)撒花</h3>
彭大雅《黑鞑事略》记蒙古军队抢劫情形说:“其见物则欲,谓之撒花,予之则曰捺杀因,鞑语好也,不予则曰冒乌,鞑语不好也,撒花者汉语觅也。”跟着宋谢太后和小皇帝被俘到北边的词人汪元量,在他的名著《水云集》里,有一首醉歌:“北军要讨撒花银,官府行移逼市民。”
“撒花”这一名词,可以作为今典。
<h3>(三)两道檄文</h3>
元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八月朱元璋传檄姑苏,在数张土诚罪状以前,先指斥当时的胡元政府说:“皇帝圣旨,吴王令旨:近睹有元之末,王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宪台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忧,方添冗官,又改钞法。”举出:一、政出权臣,二、政治腐败,三、贿赂公行,四、刑赏颠倒,五、剞贫优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