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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恐怕已经被传述了千百遍。它被各大媒体大肆报导,变成报纸社论的主题、妇女杂志议论的焦点,老掉牙的教训和启示,也被家庭专栏赚人热泪的人道主义者拿来大作文章。
贝蒂·狄宾——她的本名并非贝蒂·狄宾,她跟她所杀的这名男人完全没有亲属关系——她在布里斯托的霍夫尔监狱里服毒自杀前一个星期,亲口揭露了这个故事。这就是为什么菲尔博士迄今仍坚持,这并非他成功破获的案子。
“整个事件有个关键性的事实,”他会这么说,“这女孩并非狄宾亲生女儿。她于他在美国居住期间,曾当了他两年的女佣。这就是解释。我从开始就猜到了。光凭手上的证据,很容易就可以断定她是凶手;罪证在侦查初期就很明显。唯一让我困惑的,是她的杀人动机。
“现在我们已经得到答案,这表示她和狄宾一样,都在蓄意隐瞒自己的身分。你们瞧,她就是那名让狄宾魂萦梦牵的女人。狄宾当时越来越厌倦在美国欺诈骗钱的生活,决定洗手不干,到英国隐姓埋名(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不再做其他描述),他要她一块远走高飞。她,顺便提一下,据史宾利对她的描述是“行止如出身公园大道的上流社会名媛”。
“我认为我们该逐字逐句来读她的供词。她声称,他原本打算在改名换姓以新身分示人之后,在众人面前称她是他的妻子,但是那个机会产生了波折。她说,因为狄宾亟欲成为一个有头有脸绅士的心意胜过此事。他当时谈成协议买下出版社的股权,对家务的安排没有交代,结果在伦敦旅馆不期然被柏克遇见他正跟那名女孩在一起。(你是否还记得她告诉我们诸如此类的故事,当时她假装成是他的女儿?)狄宾拙劣地扮演着他的角色,仓皇间发现这名年轻貌美的女孩没有戴婚戒,想像一下,这对他的身分地位会有多大伤害;这是决定性的一刻。所以他脱口介绍她是他女儿,从此以后不得不继续圆谎。如此一来,虽是遏止了流言蜚语,却迫使女孩必须滞留在海外。要是她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可能会忘掉自己的身分,变回一个热情的恋人,旁人——尤其是仆人们——一定会发觉有异,变成“父亲”与“女儿”之间不伦之恋的丑闻。
“这些,正如我所说,是她的说词。要是你们愿意的话,可以接受这种说法。而我以为,狄宾是个十分谨慎和有先见之明的谋略者,他把不期然的巧遇,扭转化成一个狡猾的策略。我认为,他故意设法让女孩假扮成他的女儿,摆脱她。要不是这个机会,他可能忘了他英国绅上的身分,隔没多久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