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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斯评估了一下他假扮菲尔德曼的那位伤心的朋友阿里·帕斯克尔时的表现,这个名字是他的四种身份中的一个,与车辆登记和驾照完全一致。当你为斯坦利·曼克维茨这样的人工作时,预算虽谈不上无可限量,但也足以让你买得起工作所需的各种工具,干活就得要讲究——用那位工会大佬最爱用的词来说就是——效率。
刚才在菲尔德曼家,他假装在得悉噩耗之后,需要平定一下情绪,但实际上却利用那个机会了解到了很多情况。他编了个瞎话,说是接到了斯蒂文的一个电话,从而了解到了警方实际怀疑的对象是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身材不是很高大,谢谢你了,蒙斯警官。
他还瞎编说,凶杀的原因与当地有关,而不是密尔沃基。他还不能确定戴尔是否采信了他的话。
杰森斯还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明确地判断出警方对这起凶案知道得有多少,当时他就在一旁假装打电话——当你在打手机时,你是隐形的;没有人会以为你是在偷听。警长对此没有丝毫的察觉,但杰森斯却并没有认为他是个小城里的乡巴佬而小瞧他。聪明的人在遇到某种情况时,永远是在寻找最简单的、最合乎逻辑的解释,杰森斯所提供的就是这样一个解释:一个伤心的朋友、一本驾照和一辆靓车上的一个合法的车牌。
这也有助于杰森斯迅速离开现场,因为他就是这样被要求的,他要老是在那儿不走,警长就要起疑了。
实际上,他也不需要再逗留下去了。因为他下一步的行动与警方正在进行的调查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没错,他的注意力现在是在那个女警官的丈夫身上,他的妻子已经逃入山林,正躲避杀害爱玛·菲尔德曼的凶手的追杀。杰森斯在听到格雷厄姆·博伊德和埃里克·蒙斯之间的密谈之后,他断定他们是要脱离警长的搜索计划,自己单干了。
戴尔也许很懂他的手下,也许很懂逻辑,也很懂一般意义上的人性——所有的好警察都具有这样的素质——但他却不懂,有些东西你若不是与那个人休戚与共,不是与那人同房相处,是不可能明白的。这个道理杰森斯懂,只要看看他自己和罗伯特之间的关系就会懂得这个道理。
正因为如此,他才把赌注压在这个做丈夫的和蒙斯的身上,他们会带着他去找到那个警官——名字叫布琳——并且找到菲尔德曼夫妇的那个朋友,也就是这起凶杀案的目击证人。
两个女人就像是飞蛾,引着那两个杀手,而杰森斯今夜则要想方设法保住这两个杀手的命。
他回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