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在县城有家了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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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伯伯,这房子你打算卖多少钱呢?”
刘千对这栋房子挺满意的,如果施先达有意售卖,他还真有意想买下来。
“哎,一开始我售价三万五,告示贴出去几个月都没卖出去,来看房子的最高才出到一万八的价格。”
施先达面带愁容,叹气道:“我算了当初建这房子的成本以及地皮的价值,最低都得两万五。”
“反正事情快要来不及了,我认命了,正好听郑医生说你要租铺面,权当还了他的人情。”
刘千听到施先达的话,对他嘴里说的“事情”好奇的不得了。
什么事要用到那么多钱?让施先达逼不得已卖掉刚建好的房子?
两万五在刘千看来并不算贵,但对于别人来说已然是天价。
毕竟这年头平均月工资都只有几十块钱,不是大老板家里存款都不会超过四位数。
这栋房子位置较偏,审美上也不满足大老板的要求,他们更倾向于中心位置的商品房。
价格高,普通老百姓想买又买不起,所以挂出去几个月都卖不掉。
“施伯伯,不知您遇到了什么麻烦?可否跟我说说?”
刘千好奇的问。
“对对,施老板,我这女婿认识几个大人物,你给他说说,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郑长军想到上次送刘千回来的那辆红旗轿车,眼里瞬间多了一抹希望。
“哎,这事说来话长了。”
施先达重重的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女婿是铁路警察,年前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失手杀了个小偷。”
“小偷的家人便将我女婿告了,开口要三万的赔偿款,要是不给钱,我女婿不仅要丢工作,还要坐牢。”
“我就一个女儿,要是女婿进去了,那她的家也就散了,所以我才要卖房子。”
“还有一个星期就要结案,我全家也只凑到一万块钱,剩下两万块肯定凑不齐了。”
提到女婿的事,施先达更是长吁短叹起来。
本来抓小偷是为民除害的好事,谁能想到那小偷慌不择路下选择跳窗,脑袋恰好摔在一块大石头上,当场死亡。
“这……您女婿的这事的确不好处理,除了满足对方的要求,还真没别的好法子。”
刘千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要说施先达的女婿也是够倒霉的,抓个小偷还能摊上命案。
“不过这种赔偿按理来说不应该是他单位出吗?为什么要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