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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是我摆脱了那两个警察,不过首先我要让伊芙琳明白这一切。我去引开追我们的人,而她要想法子把车开走。可是,伊芙琳在哪里呢?我没在路上看见她,况且……
“你没受伤吧?”她推了推我的手肘,小声说道,“你到底有没有受伤啊?我随着你一起滑了下来,要不然他们就逮住我了。”
她看了看我们失去知觉的“朋友”,抓住我的手臂。
“把手电关掉,”她轻轻喊道,“肯,我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们似乎犯了些很糟糕的错误。我们……呀,小心,他们会看到这光的!”
“他们已经看到了。别怕,抓着我的胳膊,我们肯定会搞定这些的。等下你留在这里,我用这光引开他们,一旦他们开始跟着我走,你就拼命爬到路上去,然后把车开走。别跟我争!如果我不能甩掉他们,我会尽量困住他们,然后跟上你。”
你也明白,诈骗的诀窍就是煽风点火。我在银色的桦树枝丛中狂奔起来,路上的叫喊声和光亮紧随着我。我拿着手电筒绕着我的头部转圈。
“喔哦!”曾经身份显赫的布莱克先生大喊道,标准的男中音听来像个猫头鹰:“跟着我,你们这群笨蛋、野人!犯罪万岁!让警察都去见鬼!”【注:此处系法语和英语混杂。】
通过他们的怒吼,我确定刚才那些话把他们给激怒了。
他们什么都不管了,纵身跳了下来。一个人栽了个跟头,另一个以为跳下来很简单,结果像山崩时的碎石那样深深掉了下去。我把手电筒撑在一棵树上,把光亮朝向他们,让他们以为那是我,然后向路上爬去。我尽量小声地扭头往回跑,用尽全身力气大喊:“站住,否则我就开枪了!”
那两个家伙很有勇气,完全不考虑我是否会给他们带来威胁,便径直向那束光的发源地走了过去。我希望他们能够开枪,趁他们尚未发现我不在手电筒后面时,就先把它给打烂。其中一人开枪了,把树枝打落。此刻我正像一个类人猿般往路上爬着,我差点被那个原木旁边的家伙绊倒,他动了动,似乎恢复了些许知觉,不过依然晕晕乎乎,构不成什么威胁。
伊芙琳还没走,她坐在驾驶席上,正发动着引擎(这车简直就跟她的特工朋友一样满身泥泞)。我跌跌撞撞坐到她身旁,把门猛地关上。这次逃亡弄得我喘息连连,上气不接下气。我们越过那辆红车,顺道路飞速行驶,引擎发出尖烈的声响。
没错,一切都好像回到了刚才的样子,除了我的状况变得很糟之外。我抓住左边的门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