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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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的时候,他才多大,十四,还是十五?或是已经成年,只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看不出来……他在马戏团里待了多久,除了沸油浇洗身体,是否还遭受过其他虐待……
听他的意思,似乎是对我一见钟情。然而,有过情感经历的人都知道,“一见钟情”几乎不存在。埃里克却偏执地寻找了我三十年,宁肯自己浑身是伤,也要集齐遗落的书页,动用禁术找到我。
那么,只剩下一种情况,他会对我一见钟情……那就是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只有我对他流露出善意。
但是,怎么可能?明明他成为g以后,拥有了那么多崇拜者和追随者,怎么可能没有人对他流露出善意?还是说,他太过在意从前的阴霾,所以看不见周围人对他的善意?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愿相信,我是唯一对他流露出善意的人。虽然他满口谎言,把我骗得团团转,但我还是希望,他能被温柔以待,过上正常且美好的生活,不再被过去的阴翳困扰。
纽伯里波特有一家图书馆,据伙计说,里面有不少关于印斯茅斯的藏书,陈列室还有一顶从印斯茅斯打捞上来的黄金冕饰。想起埃里克用黄金重塑血肉的场面,我情不自禁走向了那里。
一晚上过去,翻到的关于印斯茅斯的记载寥寥无几。倒是有几本杂书,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印斯茅斯的灵异事件。一个名词吸引了我的注意——“大衮密教”。
记得埃里克说,当他受到“大衮”召唤时,就会暴露出怪物的特征。“大衮”是什么,是神还是某种信仰的象征?要怎么样,才能帮他摆脱“大衮”的召唤?
清晨时分,图书管理员见我在馆内待了一夜,非常惊讶,愿意带我去看看那件黄金冕饰。
印斯茅斯是一个阴霾、诡异、晦暗的小镇,我想象中的黄金冕饰,也是粗糙而丑陋的,谁知,真正见到那顶冕饰时,我一下就被它巧夺天工的美丽和优雅震撼了。
无法描绘它独特的造型,也无法形容它特殊的色泽,只知道这绝对是一顶超出人类文明历程的卓绝工艺品。这是来自于深海之下的馈赠,伟大神灵的赐予,神秘文明的结晶。哪怕是俊俏犹如秋牡丹、死后鲜血化为红玫瑰的阿多尼斯,也比不上它华美的光芒。若不是管理员及时盖上展柜的绒布,我可能会当场把它抢走。
这顶冕饰让我意识到,埃里克的身世恐怕没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大衮”的召唤恐怕也没那么容易摆脱。
回到旅馆后,我洗了个澡,带着忧思沉沉地睡了过去。不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