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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太粗,总是弹不好。
比起弹吉他,我显然还是更擅长写歌,在104师的篝火晚宴上,我弹唱的原创歌曲得了奖,
奖品是一瓶精装威士忌,被强尼两三口灌下肚,这家伙没喝出肝癌真是特么的奇迹。
写下这段文字之前,
我站在破碎的镜子前刮胡子,
热毛巾敷脸过后,我猛然发现,
镜中之人怎地如此陌生,
那个想当橄榄球明星的追梦少年已经死了。
取而代之的是胡子拉碴的硬汉马库斯·林奇下士,
我还很年轻,就长了好些白头发,配上毁容的丑脸,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
曾经那些不切实际的少年幻想,在冷冰冰的现实面前撞得粉碎。
我还没年轻过,就已经老了。
至于爱情在哪里,
从来都不敢奢望。
怎么可能会有姑娘,
会爱上一位未老先衰、面目可憎的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