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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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灵淮走到酒水区,孙锦程嘻嘻笑了两声:“简哥,你刚刚那不要脸的……呸,那理所应当的口气真是太顶了,那几个家伙还在怀疑人生呢。我虽然没有在这看到黄金尿盆,但我见识了一群道貌岸然的人,真要细说他们这群人的事迹,就那个带头的王明远,跟你的糟心程度真是不相上下。”
“行了,叶矜羽呢?”简灵淮弯着腰,在红酒区里挑选,“你以为你不说,我今天就找不到他吗?我跟他啊,是命中注定要杠上的,就算我不找他,他也得主动送到我门前。”
话音刚落,孙锦程就睁大了双眼,跟见了鬼似的,颤声道:“简哥,你的嘴是开过光吗?”
简灵淮不解地回过头,就看见孙锦程旁边多了个人,白净,清秀,眼神清澈,神情略有些紧绷,似乎是有点怕面对他。
叶矜羽。
简灵淮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来回打量。
叶矜羽微垂着头,不愿意直面他,说:“简先生,贺总正在找你,让你过去一趟。”
“什么事?”
“老夫人醒了,吵着要见你。”
“走吧。”简灵淮让孙锦程自己去玩,然后跟着他从旁边的电梯里上去。
密闭的空间里,只剩下他们二人,镜子里反射着叶矜羽瘦弱的模样。
和想象中的倾城绝色容貌不同,叶矜羽的颜值顶多是中上等,甚至是稍逊色于简灵淮的。
只是原主本身太爱折腾,并不令人喜爱。
而叶矜羽就不同了,是那种看起来斯斯文文,骨子里却有一股傲气的,会让人生起保护欲,但又不至于太柔弱。
作为一个狗血小说里的主角,叶矜羽必然有个悲惨的身世,父亲过世,唯一的母亲是个保姆,还并不喜爱他,基本不会回家陪他。
孤独长大的叶矜羽考上了个好大学,刚进校园没多久,就被主角渣攻惦记上了。
一阵温柔攻势下,叶矜羽轻易就沦陷了,和男友交往了四年,临近毕业时,男友的白月光回国了,他这才发现自己是个替身
分手后面临着毕业找工作的问题,他先后遇见了炮灰攻一和攻二,无一不对他青睐有加。
但他情伤未愈,婉拒了两个优秀男人后,换了个城市,无意中撞见了贺芝洲。
贺芝洲惜才,就把他带进了贺氏集团。
所以,按照现在这个时间段来看,贺芝洲和叶矜羽还处于互相欣赏的阶段。
但等到今晚,贺芝洲会在宴会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