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二更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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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合作也不迟。
只是林兰蕙却不愿意,她极力劝说易哲再试一次,上一次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两人第一次做生意,难免有些经验不足,而且不也是没有亏吗,只是赚得有些少了,现在要是再接着做生意,肯定是比上一次赚得多的。
但是易哲却不想那么干,他本来对林兰蕙已经不信任了,再按照她的说法做一次谁知道能不能赚,而且那样还得他自己努力,费各种精力才能赚那么一点,要是跟着曲深合作就不一样了,他只需要出钱就行,剩下的交给曲深,他只要跟着做就可以赚大钱了。既然有一条这么简单风险又小的捷径,他为什么非要勉强没有那个天分的自己去亲自尝试呢?
再者,易哲已经混吃等死做纨绔大少好些年了,这么突然奋发一次做生意,要是最后结果是好的,他还能自己说服自己继续做下去,但是现在这虽然赚了,但是却与自己的付出根本不成正比嘛,既然如此,他好好当着自己的纨绔大少,投资好了就静等着收钱不好吗?累死累活又赚不到钱,他图啥?
所以就算林兰蕙极力劝说,易哲还是没有同意,反而因为觉得林兰蕙管的太多又太烦,所以跟她分手了。易哲之前就已经谈过好几个,每一个谈之前都是说好的,以后要是性情不和分手了,大家好聚好散,不要再纠缠。这次和林兰蕙谈之前,他也是提前说过这话的,所以这个时候觉得两个人不合适了,就立马提出了分手。
当然他好歹跟人家谈了不少时间了,为了好聚好散,易哲还是给了一千块的“分手费”的,当然这个时候还不像后世那样,有分手费的说法,这个时候易哲给钱也是为了补偿了,毕竟是自己先提出的分手。
这个时候虽然已经开始改革开放,有不少人开始做生意了,但是处在八十年代初期,工人还有其他国营工厂或是其它单位,工资并没有提高太多,四十块一个月的工资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所以这么算来,易哲一次性给分手的补偿费一千块已经算是不少了。他又不是冤大头,难道还要给上万块吗?那样他谈不了几个对象,就率先把自己搞破产了。
而等跟林兰惠分了之后,没有人在耳旁一直阻止他,易哲很快跟曲深建立了合作,拿出了一大笔钱投资给曲深,就等着曲深以后赚钱给自己分成了。
而林兰惠,她就算不想松开易哲这个潜力股,但是也没办法,易哲很是干脆利落,林兰惠就算想要挽留也做不到最后只好拿着一千块补偿离开了。
她这个时候也觉得靠别人不如靠自己了,曲深还有易哲这两个人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