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做实事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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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八个人有的是摄影师,有的是编导,都是在电视台里,她觉得很有才的人。
其中。
大部分平常多少跟她都有些交集,但还有两三个则不熟,写好这些人的名字,她立刻找到了这些人的电话号码。
当林曼拨通这些人的电话,并且说出了自己想要从电视台离职,并且组建传媒公司的想法。
这想法一说出,当时就把这些人惊到了。
林曼可以算得上是市电视台这段时间以来最风光的主持人了,大家原本以为她会再接再厉,却没有想到,林曼竟然不干了。
至于钱,林曼找了个理由,说自己继承了爷爷的遗产,价值不菲,想趁着青春时再拼一把。
因此,就想弄一个她最为熟悉的传媒公司。
毕竟。
在电视台里,接触最多的也就是这些传媒公司了。
林曼说的很是恳切,并结合陆招的一些构思以及她自己的想法,说出了公司的路线图,当然,最为重要的是林曼所许诺的三倍工资。
林曼说,只要他们肯出来帮忙,会一次性给这些人三年三倍工资,也就是说,一次性给这些人当前薪资水平十年的工资,干的好,还会有分成。
而这些人的工资是多少呢?
他们在电视台里拼死拼活,就算算上那些微不足道的福利,一个月撑死了,也就拿个五六千块。
而且,这些人大多都是人情世故木讷,只会做实事的人,工资拿得更少了。
即使工资翻了三倍,大多也就一万多块钱,10年的薪水也就100多万,加起来不到1,000万。
林曼晓得,要想组建一个公司,办公地点公司名称那都是虚的,真正的是有人能帮自己做好事情。
也就是人才。
反正陆招许诺给她一个亿的资金霍霍,那她自然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了。
果然。
当林曼说能一次性付给他们100多万的薪水之时。
这被她选出来的八个人,没有一个人能拒绝这样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