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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了解酒吧的尿性,卡座一开,帝王套一抬,销售蜂拥而至,谁都知道这个卡座的主人有钱了。
郑秋白长得还足够招蜂引蝶,这下更完蛋,多的是小男孩过来敬酒搭讪,厚脸皮的还直接坐下,笑嘻嘻地贴着郑总的身侧摸胳膊。
齐朗就快气厥过去了,他约郑秋白出来,是给他自己制造机会的,不是给这些不要脸的小骚狐狸们制造机会的!
赶跑俩狐狸精,一口气干了两杯威士忌的齐朗气鼓鼓坐到郑秋白身边,“瞧他穿的那是什么玩意,跟块抹布似的,胸前俩点都漏出来了,也不怕明天一早上窜稀。”
同类总是相斥。
“是不是有点喝多了?”郑秋白低头看了眼表,晚上九点了,虽然夜生活刚开始,但他也觉得实在没意思,“要回去吗?明天上午你可还要跟着我早起。”
回酒店的路上,齐朗借着撒酒疯的由头,勾着郑秋白的脖子,一个劲追问:“哥,你到底喜欢啥样的?难道你喜欢那种大号的?胖的,有大肚子的?”
“不喜欢。”郑秋白确实喜欢大的,但也不至于那么重口。
“哥,你既然身边没别人,不如和我试试,喜欢喜欢我呗?”齐朗实在是喜欢郑秋白,出来混这些年,遇到郑秋白,跟他终于苦尽甘来了似的,“只有你对我好,我没遇到过比你对我更好的人——”
说完这句话,齐朗一脑袋扎在郑秋白的大腿上,睡着了。
郑秋白把齐朗碎碎念的梦呓听了大半,他自觉没有对齐朗多好,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竟然就能让对方这么喜欢他。
这小孩就跟那缺失安全感的流浪猫似的,怪不得都说吃过苦又穷养的孩子好骗。
联想到和齐朗相似的另一个人,郑总又咬牙了,也不是所有的都好骗。
齐朗身形比郑秋白矮小,下了出租车,郑秋白半搂半抱也能把人弄回酒店,就是齐朗总间歇性耍酒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