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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博淳这个家伙,头很大,后脑勺是垂直扁平的,说话有时会结结巴巴是他的特色,把任何笑话讲到冷掉、馊掉是他悲惨的天分。他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几个朋友之一,里头也只有他没有喜欢过沈佳仪,所以许博淳便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内裤交。国三时我喜欢上李小华,许博淳喜欢上李晓菁,在互相吐露恋爱的秘密后,我们的结盟关系更形紧密。
多年以后我深刻了解到,两个大蠢蛋的结盟,除了坚定彼此的友情,对于爱情的作战可谓一点意义都没有。
回到那个充满补习班试听课程的夏天。
我们的算盘很简单。基于我们是两个害羞的半熟男孩,不敢打电话将女孩子约出来的那种害羞,所以我们决定调查李小华跟李晓菁在哪间补习班试听,然后持续追踪,最终目标是要跟她们一起上同一间补习班,锁定,死咬着不放。
“这样会有用吗?”我狐疑,但没有多做抵抗。
“告诉你,绝对有用,至少绝对比你在那边骚扰她家的狗还要有用。”许博淳说得斩钉截铁。
“可是她家那只汤姆其实还蛮好玩的,跟我是越来越熟。”我抓抓头,心不在焉看着讲台上说得口沫横飞的补习班老师。
“喂,不要帮她的狗乱取名字,你这样会让它搞混——”许博淳,渐渐趴在桌上睡着了。我们醉翁之意不在好好上课,只要一发现没有李小华跟李晓菁,我们就开始陷入昏睡。
但整个夏天,混帐啊我们全都扑了空,平白无故当了两个月的用功好学生。
说到李小华她家那条狗汤姆,真是有够冤的一场奇案。
当初我跟李小华一起走路回家的时候,我们都在她家巷子口前就挥手道别,所以我只知道李小华家大概的位置,却不清楚正确的住家是哪一栋房。
当李小华在联考前夕将我整个踢出她的生命后,毕业纪念册的通讯簿就派上了用场。我骑脚踏车,寻着通讯簿上的地址“成功路十五号”,来到李小华她家楼下,此后来来回回,一直期待着可以用“偶遇”的方式重新擦出火花。
她家经常都将楼下的门锁住,只有一条将日子过得很无聊的大白狗守着。
“没关系,你无聊,我更无聊。”我蹲着,手里晃着从7-11买来的大热狗。
“——”大白狗无聊到丧失不乱吃东西的自觉,张嘴就啃走大热狗。
从此,我们便成了“我买热狗它吃热狗”的忠实伙伴,而它也有了一个像样的名字,汤姆。我硬取的,它也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