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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上,云川的心情很好,精卫的心情也很好,她一会爬上野牛的背,一会再踩着野牛的背抱着大象的鼻子,被烂耳朵大象送上后背。
有时候,她会让大象用鼻子顶着她去采摘高处的花朵,有时候,又会从大象的鼻子上溜下来采摘最嫩的树枝喂给大象。
每当精卫调皮的时候,云川就抱着双臂站在一边看,哪怕精卫将揉碎的花朵汁液涂抹在他的脸上,把他弄成了一个大花脸,他也毫不生气。
跟野人相处的时间长了,他已经忘记了当一个智慧人的快乐了,现在,精卫来了,不管她的年纪,不管她的身份,他只知道,只有跟精卫在一起,他才有身为人的所有快乐。
欢乐的气息可以掩盖所有的磨难,乃至危险。
这一路上并不太平。
一阵风,一阵雨的,这样的变化毫无征兆,不过,因为跟精卫在一起,云川即便是被淋成落汤鸡也是快乐的。
半夜时分,雷电交加,云川又带着人嘻嘻哈哈的笑着离开树林,来到了低矮的宽阔地上,免得被雷电击中。
还以为马上就会有瓢泼大雨,等了良久,星星却出现了,天空变得晴朗了,只是闷雷依旧滚滚不停。
云川就能清晰地看到漫天的繁星,只是在遥远的陨石平原方向却电闪雷鸣,不断地有叉子状的闪电从漆黑的天空中迸射出来,在半空炸响,让那里的天空变得如同神魔大战一般恐怖。
云川脸上的笑容慢慢消退了。
他的脸色极为凝重,看到这一幕,不知为何,他的心中忽然迸出一句话——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
因为仓颉就在陨石平原!
此刻,只有仓颉一个人待在陨石平原,云川部族的伤号在伤势痊愈之后就离开了陨石平原。
不是他们抛弃仓颉的,而是那个家伙希望留在陨石平原准备造字。
因为不是云川部落的人,槐在带着伤号们离开的时候问过他,他不走,对于部落人来说,你不走,那就留着,至于生死与部落一点关系都没有。
因此,槐自然走了。
雷电击打在陨石平原上非常的危险,因为整个陨石平原就是一大块巨大的磁铁,这东西不但导电不说,还是雷暴的自然吸引器。
仓颉留在陨石平原上,一定会遭受雷暴的洗礼。
“呀,好漂亮的叉子。”又一道闪电刺破黑夜,精卫站在大象的背上拍着手欢呼。
云川皱着眉头朝精卫喊道:“下来